关于对67个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公示 |
2006-01-23 |
2005年12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第2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对67个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中国环境报》和国家环保总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6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28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保总局接受反映该67个拟命名地区和单位环保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话:(010)66556310;66556306 传真:(010)6655630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shengtaichu@yahoo.com.cn 三、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 重庆市:巫山县 山西省:右玉县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杭锦后旗 辽宁省:抚顺县,桓仁县,丹东市振安区,大洼县,康平县 吉林省:安图县 江苏省:扬州市,南京市江宁区、浦口区,江阴市,启东市,通州市,海安县,泰兴市,靖江市,金坛市,东台市,射阳县,阜宁县,建湖县,响水县,沭阳县,洪泽县,沛县 浙江省:江山市,常山县,建德市,嘉善县,海盐县,温岭市,文成县 江西省:资溪县 山东省:东营市,日照市,青岛市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临朐县 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潢川县,光山县,息县,淮滨县,桐柏县,伊川县,栾川县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芙蓉区,祁阳县,桃源县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始兴县 贵州省:荔波县,湄潭县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