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许昌宏瑞发制品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向许昌宏瑞发制品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年。许可COD排放量4.5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内,色度控制在80倍以内,排放去向为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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