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许昌市魏都利达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发放
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向许昌市魏都利达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年。许可COD排放量3.6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内,色度控制在80倍以内,排放去向为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许昌县尚集污水处理厂。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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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传真:0374-2161423 电话:0374-216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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