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向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年。许可COD排放量0.9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内,pH值控制在6~9,排放去向为许昌市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0年1月26日至1月28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1468 传真:0374-2161423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 邮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