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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环保局关于“执行力提升年”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0-06-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环〔2010〕27号

许昌市环保局关于“执行力提升年”的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市委、市政府把2010年确定为全市“执行力提升年”,印发了《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力提升年”的工作意见》(许发【2010】6号)。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我局“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需要,是实现“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目标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许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抓手,是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载体,是做好当前环保工作、实现创模指标全面达标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要着力解决影响我局执行力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实现五大目标任务:

一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思想解放上有新突破。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摒弃一切影响科学发展的旧观念,清理影响发展的条条框框,政策棚架,全力构建审批最简、收费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环保队伍中思想保守,怕担责任,对新情况、新问题当断不断、议而不决;不主动、不创新,死搬条文,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拖拉疲沓等突出问题。

二是率先垂范,勤政廉政,在领导带头上有新面貌。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督促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抓勤廉亲身做表率,谋发展亲手抓项目,保稳定亲自包案件,利民生倾心解忧难,转作风经常下基层。要求广大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首先做到,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首先做到,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个别领导干部热衷于迎来送往,陷身于文山会海,工作只注重提要求、不注重亲力亲为,只注重开局部署、不注重过程与结果,只注重眼前政绩、短期行为,不注重打基础、谋长远等突出问题。

三是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就。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做到凡是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和定下的事情,必须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始终做到说了算、定了干,干就要干出成效、干得最好。着力解决个别单位、个人在落实上级的决策和部署时,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明诺暗抗,大搞变通、另行一套;有利益就争,有麻烦就推,目无组织、讨价还价、瞒上欺下、推诿扯皮;科室、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时,态度不积极,各行其是;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四是突出重点,注重执行,在制度建设上有新进步。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建立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责任制,针对政务、事务、党务及审批、验收、发证、收费、处罚等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做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要求,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着力解决个别单位和领导懒政怠政、部门梗阻,执行力层层衰减,一些问题久拖不决的作风;解决不注重制度建设,不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思路缺乏指导性,制度规定缺乏针对性,推进措施缺乏操作性等突出问题。

五是强化监督,落实问责,在执行力提升上有新保障。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工作,建立渠道畅通、制度保障、注重激励的群众监督新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查实影响执行力的案事件视其情节给予单位责令整改、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处理,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效能告诫和党政纪处分。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垂范

领导带头是执行力提升的关键。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在执行力提升方面做出表率,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即“领导在一线垂范、决策在一线落实、队伍在一线锻炼、问题在一线解决、威信在一线树立、成效在一线检验”。分管副局长不仅要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执行力提升,而且要带头抓督查,抓落实,带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15天;要亲自督查执行力提升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要建立台账,形成制度;要随时随地交办涉及执行力提升的案事件。科级干部要重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每月督查、暗访和在一线指挥、解决问题的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执行力提升的有效手段。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环保网站、报纸等载体进行公开,不仅要抓部门公开,还要抓领导公开;不仅要抓工作内容公开,还要抓过程、结果公开。强化政务公开,敏感问题、热点问题公开,重大决策事项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公开副局长以上领导的责任分工、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和落实情况,公开全局重点工作和各单位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进展情况、最终结果,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措施、处理结果和群众反馈意见,公开各种审批、验收、收费、处罚、发证、总量分配、清洁生产审核、治污资金分配等事项。要建立公开工作考评机制,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全年要抽查两轮。每半年对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应公开未公开、不及时公开、未按规定范围公开的,要严格问责追究。

(三)明查暗访

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建立专门暗访督查组,不打招呼,随时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月要查访一轮。各单位也要建立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每周对内设科室明查暗访不少于1次。通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畅通信息,及时问责,为查办督办提供准确信息。

(四)查办督办

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十大民生”工程、局党组确定的中心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重点环保工作及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媒体曝光件“三大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要快查快办、跟踪督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专项督查工作要贯穿全年,每两周向局党组报告一次督查情况。各单位都要完善督查暗访制度,每月对承担的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暗访不少于2次。

(五)健全制度

要坚持完善以下五项制度:1)首位负责制。凡有来信、来访、办事,负责受理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位负责人。凡涉及多部门配合的工作,负责牵头的部门即为首位负责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主管科室、主管人,一抓到底。首位责任人和首位责任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和答复,不得推诿或让当事人多次往返。2)服务承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职责范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同时做出服务承诺,并明确违诺责任和投诉渠道。3)限时办结制。各单位受理的所有申办事项,必须在承诺办理时限前办理完毕,重大紧急事项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4)延时服务制。凡关系招商引资和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及单位,要实行节假日值班和延时服务制,安排专人提供无间隙服务,对企业办理的事项不推、不压、不拖、不靠,不得以周末、节假日、已下班为由延误。5)有奖举报制。对各界群众以书面、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执行力低、环境不优的案事件,经局领导小组查证属实,依照规定应给予告诫、惩戒的行为,根据情况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以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问责追究

认真落实“四挂钩”制度,对查实影响执行力的案事件视其情节给予科室、单位责令整改、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处理,给予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效能告诫和党政纪处分。被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查实并对我局进行“四挂钩”追究的,要视情节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直至开除。

三、加强对“执行力提升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执行力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局长张明洲、党组书记李长红任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王殿章、副局长彭占亭、孙怀军、胡志宏、纪检组长李磊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执行力提升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磊纪检组长兼

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方案,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责任,细化分解各项措施,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力提升年”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确保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附:1、许昌市环保局“执行力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许昌市环保局“执行力提升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环保 执行力 提升 方案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7日印发

附件1

 

许昌市环保局“执行力提升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明洲  李长红

副组长:王殿章  彭占亭  孙怀军  胡志宏   

  员:赵保民  张洪亮  李向伟  马耕天  杨娟娟 

            孙祥林  史世兵  尹福杰      郭长虹

            李朝晖

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力提升年”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  磊(兼) 

办公室成员:赵保民  张洪亮  孙继周  谷永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