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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10年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监测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0-12-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2010年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监测公告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要求,我局对我市重点国、省控企业进行了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了我市2010年及“十一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前三季度由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市辖区内国控、省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监测,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国控、省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现场监督考核。市环保局安排人员结合比对监测结论以及监督考核结论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国、省控企业共17家,合格企业17家。其中,污水处理厂8家,废气污染源4家,废水污染源5家。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共发放合格标志53张。

我市考核国控及省控企业共计17家,合格证发放完成17家。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