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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许昌市第一季度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1-04-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公布许昌市第一季度

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的通知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的要求,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10]110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对2011年第一季度国、省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了有效性审核。现将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情况予以公布,(企业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2011年第一季度17家国、省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全部上报,其中废气监控企业4家,废水监控企业5家,污水处理厂8家。经审核,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废气监控企业为4家,废水监控企业5家,污水处理厂8家,总体合格率为100%。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要求,我市对本次考核合格的40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核发省厅统一印制的监督考核合格标志。标志有效期自2011年 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为期三个月。

下一步我市将依据省厅对自动监控数据审核和使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监管,进一步做好现场核查和比对监测工作,使我市有效性审核合格率能继续保持在100%。


附件:

许昌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企业名单

(一)废气污染源(4家)

国控企业:许昌宏伟热力有限公司

省控: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平煤集团首山焦化有限公司、天健热电

(二)废水污染源(5家)

国控企业:河南一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河南飞达纸业有限公司、长葛市伊兴皮革有限公司

二、污水处理厂(8家)

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禹州源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襄城县嘉豪生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共计: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