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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1-04-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向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1年。许可COD排放总量3.2/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内,氨氮排放总量0.5/年,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内,特征污染物苯酚排放浓度控制在0.4 mg/L以内,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深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10419日至0423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186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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