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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延期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1-09-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延期的公示

 

拟对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予以延期,有效期至20120407日。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上半年因缺水未生产,无法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长葛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拟对该企业原排污许可证予以延期,为期6个月,原许可证许可指标及排放浓度限值不变。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25.6/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石梁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9.2t/a,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900mg/Nm3以内,废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应及时申请换发排污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10930日至104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