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延期的公示
拟对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予以延期,有效期至2012年04月07日。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上半年因缺水未生产,无法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长葛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拟对该企业原排污许可证予以延期,为期6个月,原许可证许可指标及排放浓度限值不变。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25.6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石梁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9.2t/a,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900mg/Nm3以内,废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应及时申请换发排污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1年09月30日至10月4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