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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许昌市众和催化剂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1-11-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对许昌市众和催化剂有限公司

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许环专办〔2011〕6

 

长葛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众和催化剂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氯化汞触媒、年回收1000吨废氯化汞触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情节严重。2011年7月11日,许昌市众合催化剂有限公司被列入许昌市环保“黑名单”,要求立即停产到位,3个月内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试运行。现整改期间已到,企业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仍然存在擅自生产迹象。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许昌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决定对环境违法企业许昌市众和催化剂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

请长葛市人民政府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积极整改,按照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省环保厅的试生产核查。上述整改任务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使该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如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任务,市环保专项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核查,及时结案,并向社会予以通报。如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请长葛市人民政府对许昌市众和催化剂有限公司依法实施关闭。

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以及在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请你市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类似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整改。

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挂牌督办  通知

抄送:长葛市环境保护局

许昌市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