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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环保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2-03-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环保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报  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许昌市环境保护局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可持续的发展观,采取得力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展,稳步推进,不断深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我局环保中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党组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实行政务公开、增加行政的透明度、尊重群众的知情权,确保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等多方面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李长红为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王殿章、副局长胡志宏、孙怀军、王培涛、纪检组长李磊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科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与此同时,结合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职责,建立了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加强了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依法公开应公开事项,积极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动态,积极通过日报社、电台、部门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开。我局积极通过许昌日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我局与电视台联合,每天公布我市城区环境质量状况,同时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1条;其他类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及时进行了答复。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投诉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2012年工作打算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2年工作打算: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对整个环保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进行公开,还需要我们不断的进行研究探索。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能按要求经常、及时更新。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一二年三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