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许环〔2012〕82号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成市文明城创建指挥部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2〕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全市普查筛选、县(市、区)选报,许昌市环保局审定,确定2012年对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好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委托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并在我市备案的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为保证审核质量,凡是未经省环保厅审查公布、也未在许昌市环保局登记备案的咨询机构,不得在本地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活动;要加大清洁生产宣传力度,使企业明确清洁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和主动性;要依法加强监管,督促审核企业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强化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监管,对于不按规定内容和程序指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故意弄虚作假、谎报审核绩效的,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许昌市环保局,许昌市环保局将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环保厅。
二、严格评估验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将按照环境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规定的先评估、后验收的标准进行;各重点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报告编制,并报送许昌市环保局组织评估(省定企业需报送省环保厅评估验收),未通过评估的企业一律不予验收;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全部实施并达到验收条件后,最迟于2013年5月底前报许昌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三、及时调度上报。各县(市、区)环保局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及通过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信息表(按环发〔2010〕54号文件附件二格式填写),并于2013年1月底前,向许昌市环保局报送201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许昌市环保局将对各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附件:2012年许昌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清洁生产 审核 通知
许昌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附件:
2012年许昌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类别 |
备注 |
1 |
禹州市 |
许昌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行业 |
省定 |
2 |
河南俄仲肥夫特肥业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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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 |
产能过剩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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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
重点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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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翅山矿 |
重点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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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长葛市 |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省定 |
7 |
河南久久铜业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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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长葛市永固金属防腐材料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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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许昌县 |
万向钱潮远东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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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许昌海贝瑞发制品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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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许昌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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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鄢陵县 |
许昌华东科技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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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襄城县 |
黄洋铜业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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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许昌汉王鞋业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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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魏都区 |
许昌宏伟热力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 |
省定 |
16 |
河南魏都民营科技园区发制品小区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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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发区 |
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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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许昌暖之郎散热气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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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许昌浩源发制品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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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许昌宇龙发制品有限公司 |
双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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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直 |
平禹煤电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 |
省定 第二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