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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鄢陵彭店110kV输变电工程等四项输变电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第一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8-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鄢陵彭店110kV输变电工程等四项输变电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第一次)

参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46号)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批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许昌鄢陵彭店110kV输变电工程

1)彭店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彭店110kV变电站位于许昌市鄢陵县马坊乡汪店村至酸店村乡间公路南侧约20m,东距酸店村约700m。变电站采用户外AIS布置,占地面积约4519.2m2。规划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本期主变容量1×50MVA110kV出线2回。

2)彭店110kV变电站双回T110kVⅠ兴梅线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彭店110kV变电站,止于110kVⅠ兴梅线24号塔大号侧,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全长8.2km

2、许昌长葛老城110kV输变电工程

1)老城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老城110kV变电站位于许昌市长葛市老城镇符庄村X009县道北侧约18m,西距符庄村约500m,南距长南路约780m。变电站采用户外AIS布置,占地面积约4671m2。规划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本期主变容量1×50MVA110kV出线1回。

2)老城110kV变电站T110kVⅠ颍青线线路工程:线路起于老城110kV变电站,止于110kVⅠ颍青线9号塔和10号塔之间,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其中T110kVⅠ颍青线1回线路进站, T110kVⅡ颍青线备用不进站),线路全长2×0.2km

3、许昌长葛台庙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扩建台庙110kV变电站:变电站位于魏武路与彭花公路交叉口东侧,南邻彭花公路。台庙110kV变电站规划建设主变规模3×50MVA110kV出线4回。前期已建成投运1#主变规模1×50MVA110kV出线2回;本期拟扩建2#主变规模1×50MVA,不新增110kV出线。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增占地。

4、许昌长葛洗砚池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1)洗砚池~园区110kV输电线路:线路起于110kV洗砚池变电站,止于园谢110kV线路36#塔小号侧,线路路径全长5.3km,同塔双回路架空架设(本期单侧挂线), 线路全线位于长葛市境内。

2)洗砚池~青汇110kV输电线路:线路起于110kV洗砚池变电站,止于110kV青汇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6.2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6.0km,利用原110kV谢青线单侧挂线0.14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06km。同时拆除园谢110kV线路36#塔~52#塔单回线路2.5km,线路全线位于长葛市境内。

3)扩建110kV青汇变110kV出线间隔:110kV青汇变电站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间隔位于站区围墙内,不新增占地。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288            邮编:461000  

人:于工    联系电话:0374-261669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慧谷时空1508      邮编:43007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7-87201819               传真:027-597313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表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组成,分析工程实施各阶段、各种工况对环境的影响。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收集、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及其对工程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避让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和分析的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并对公众意见进行采纳与否的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变电站及输电线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