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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万吨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万吨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500吨项目

建设单位: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葛市九鼎美达建材商贸市场院内

概要:本项目占地面积727m2,收集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万吨/年。

联系人:崔明坡    电话15737485888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钧鼎银座B座九楼

联系人:盛工         电话:4399337-804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项目承接现场调查报告编写公众意见调查编写完成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核根据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完成报告书审批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周围企业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和意见;

4、公众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6、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对上述问题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将为公示提供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同时向业主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