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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项目环保备案公示(第二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项目环保备案公示(第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出具的环境监管意见,许昌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1117日至1123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121029/2968062,联系人:赵素贞。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1

襄城县兄弟陶瓷有限公司年3000万平方米釉面砖生产项目(一期1000万平方米)

襄城县兄弟陶瓷有限公司

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球磨车间、制浆车间、喷雾干燥塔车间、压制成型车间、辊道窑车间、制釉车间、施釉和喷墨打印车间、叠砖车间、模具车间、包装箱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食堂、车棚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供蒸汽等公用工程,另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1、废水:喷雾干燥塔除尘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坯料喷水废水洗边废水抛光废水设备冷却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办公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原料库全封闭;喷雾干燥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辊道窑废气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压制粉尘和磨边粉尘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垫,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建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经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32m3/d,COD200mg/L,氨氮11.7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的要求。

3、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2

年产2500吨支链氨基酸项目及年产1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6千吨环己胺项目 

 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阳光大道西段

年产2500吨支链氨基酸生产线1条、1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生产线1条、6千吨环己胺生产线1条和配套的27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背压发电机组),另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浓缩废水、离子交换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1,4丁二醇脱氢催化剂活化产生的废水、γ-丁内酯提纯尾气吸收塔产生的废水、吡咯烷酮粗品脱水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污水直接在厂区总排口出排放,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用于锅炉双碱法脱硫用水。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微曝气调节池+SBR活性污泥法,处理规模730m3/d。处理后的废水与锅炉排污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储煤场、渣场全封闭;电站锅炉废气经炉内脱硫+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100m高烟囱高空排放发酵尾气采用旋风分离器+尾气罐高温消毒+水洗净化处理后排放;支链氨基酸热风干燥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高控排放;γ-丁内酯生产线、吡咯烷酮生产线和环己胺生产线产生的不凝尾气经水洗塔吸收后高空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垫,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建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的污水在线监控设施、锅炉排气筒安装的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水:污水排放量315.46m3/d,COD81.43mg/L,氨氮13.13mg/L,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气:电站锅炉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要求;支链氨基酸干燥粉尘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苯胺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

3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3

许昌东方热力有限公司工业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许昌东方热力有限公司

许昌县张潘镇精细化工园区

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主体工程;供水、软化水处理系统、燃料贮运系统、冷却系统等辅助工程;职工宿舍、门库、门卫室、临时停车场、地磅房、办公室、餐厅等公用工程;煤场、临时灰渣场等贮运工程;另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等环保设施

1、废水:浓盐水、锅炉连排水、冲洗废水用于煤场喷淋洒水;酸碱废水中和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锅炉废气经“炉内干法喷钙脱硫”+“低温燃烧+分段燃烧+SNCR脱硝装置+袋式除尘”,通过

100m高烟囱排放。煤棚为全封闭式煤棚,设置有防尘网。碎煤机室和输煤通道室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在皮带输送口处安软帘。

3、噪声:各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隔声、消声设施、隔音装置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场处理。灰渣和脱硫灰分别经渣仓和灰仓收集后由商用罐车清运出售进行综合利用。

经许昌县环境监测站和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170.9m3/dCOD74mg/L,氨氮0.549mg/L,排污口水质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

2、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1排放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4

年产70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部分)

禹州市钧昌建材有限公司

禹州市神垕镇驻驾山村

潜孔钻2台,移动式空压机2台,挖掘机3台,液压破碎锤1台,自卸汽车22台等

1、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大气污染主要为主要为钻机粉尘和矿石采、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

3、噪声:主要来自采区爆破、生产设备噪声以及车辆运输噪声等,采取固定爆破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夜间禁止生产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剥离的表土存放于临时表土场,闭矿后用于生态恢复。

经禹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2、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