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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1万吨废机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1万吨废机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1万吨废机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收集贮存、中转1废机油项目

建设单位: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葛市九鼎美达建材商贸市场院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727m2收集贮存、中转废机油1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仅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

2)废气:主要为废油储存区域的大呼吸损耗和小呼吸损耗、装卸车损耗。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汽车运输噪声和废油装卸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利用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

2)废气:废油储罐为密封状态,废气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采取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企业收集的废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5)风险

项目风险主要为废油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项目通过完善日产安全管理情况,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项目风险程度是可接受的。评价建议企业从储存、运输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控制上做到了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建设项目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的态度,认为本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对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选址合适。但同时提出,该项目建设的同时,为保证该地区环境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在生产运行工程中加强管理,建设单位表示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则在评价区域内,从环境保护方面论证,在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期限、范围

本次公告时间为10天,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该项目沿线村庄居民、相关单位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和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报告书简本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明坡      电话15737485888

二、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374-4399337-8043

电子邮箱:363302158@qq.com              邮编:461000

通讯地址:许昌市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九楼      

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