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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1-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已经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第一次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养殖场项目

项目概要: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养殖场项目,位于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东北,总占地面积82.45投资93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出栏生猪4万头项目项目拟选场址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农田南侧为废弃牛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址:鄢陵县彭店镇韩老村

  人:

联系电话:1589098322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许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22619699

电子信箱:yt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在设计方案、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种类及产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环评公示有效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鄢陵县苍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