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
2017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固废中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设置等)

许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许编办【201259号),

许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

(1)受环境保护局委托,负责对许昌市辖区内(以下简称全市)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2)宣传、贯彻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

(3)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污染投诉、群众信访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各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与取证工作。

(5)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专项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协助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限期治理制度。

(6)承担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领、换发的审核。

(7)承担全市进口废物申请书(表)的审核。

(8)承担全市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审核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

(9)负责全市从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及上岗培训。

(10)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调研工作,推广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先进防治技术和设备。

(11)负责固体废物管理“110”联动相关工作。

(12)承担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包括编制人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等)

许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共有在职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职工6人,离退休2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固废中心队伍政治、思想、廉政建设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学习教育制度化,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新的动向;落实“三严三实”活动成果,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监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技术人员的敬业爱岗精神,完善各项机制建设,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年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三重一大”制度,巩固巡察组提出问题整改成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我中心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61.7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1.71 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支出预算  61.71 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38.33 万元,占 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35   万元,占 10  %;商品服务支出 3.5 万元,占6  %;项目支出  2  万元,占 4  %主要项目是:固体废物管理业务费和危险废物控制防治资金。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3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机具及耗材、办公家具;车辆油修及保险;零星维修、仪器配件更换与维修;实验室专用材料;仪器强检、校准及其他委托;专用设备。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  1  万元,原因是原因是接待事项减少。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 0.5   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

 

附件:部门预算批复(公开)报表_许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