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2017年度部门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机构设置情况: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副职尚未设置),下设监控室、信息室、宣教室;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许编办【2012】59号)。

主要职责是:担负着全市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时监控;承担着调度、汇聚、整理、分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时信息,统计信息,为环境决策、执法提供依据;承担全市环境自动监控基站的日常运行与维修保养,对全市环境信息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许昌市环保局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政务网站的管理、更新和发布;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全市环保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网上排污收费的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相关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共有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职工5人,离退休人0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准备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1、强化监控数据审核制度  

(1)加强污染源、环境质量平台监控,在线数据审核、报告机制。

(2)强化对污染源数据、环境质量数据审核、报告、调度机制。

(3)市监控中心按时编制全市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控日报,确保基站运行稳定,监控数据完整、准确。

(4)强化污染源超标预警报告制度,对超标数据首先进行核查,及时编制超标专报,按程序报市监察支队,用于环境执法。

2、加强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保障制度 

    市监控中心按照《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质量保证实验室建设标准、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规范》、《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和《关于严厉打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市监控中心每月对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污染源监控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的管理。

3、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现场端的管理   

组织学习《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4、对国控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市控污染源的正常运行工作。

(二)继续强化监控数据应用工作

1、认真编制全市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控日报,审核监控数据周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在每周一监控例会中反馈给运营公司整改,并汇总编制监控数据月情况分析报告,存档并送运营公司。审核并编制上报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汇总上报市监控中心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文件,审核并上报基站运行情况月考核结果。

2、组织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整理培训会议的通知、签到表、培训教材、影像资料,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两次。

3、整理企业验收材料,基站运行维护报告、数据传输报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发布的资料和相关数据记录。

(三)切实做好环境信息工作

1、对环保局门户网站及时维护,对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对机房设备及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及时维护。

2、对机房设备及局域网的网络安全设施升级淘汰工作

3、加强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强化实施。

4、完成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联网工作。

5、完成国省市控企业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

(四)争取市财政资金,加大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经费的投入,确保县级空气站、市控县界水站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五)根据2017年国控重点源名单,对新增加的国控、省控企业,按时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联网工作。

(六)宣教工作打算

1、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许昌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和新闻单位到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明察暗访,促进了一大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联合市委宣传部,按照《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与全市各级媒体配合,从各个不同角度宣传环保工作,加大环保宣传报道的力度和密度。提升我市环保工作的影响力,提高市民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3、联合市人大、共青团许昌市委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广场活动,开展其他丰富多彩的各类广场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4、积极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以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共同建设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为载体,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社会宣传、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149.3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49.34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万元;债务收入     万元;上级转移支付    万元;政府性基金      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7,支出预算 149.34  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43.48 万元,占  29.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8 万元,占  2.19 %;商品服务支出  2.58 万元,占  1.72 %;项目支出100 万元,占  66.96 %。主要项目是:系统维护升级及耗材40万元;环保宣传15万元;光纤费用10万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比对校准费25万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事权上收(24个)和扬尘智能管控系统(55个)监管费用10万元。

四、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原因是2016及2017年度未有出国学习考察安排。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接待事项减少。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2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原因是2016及2017年未有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万元,主要用于......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7年部门预算汇总表;

2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3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4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5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2017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批复(公开)报表_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