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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城区段改建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7-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城区段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网上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城区段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国道311线周口与许昌交界,起点桩号K0+000,斜向西南,经周营村西,跨大浪沟,经司家东,与栏桂线交叉,于拐子村东与建设中的郑合高铁交叉,于拐子村与姜庄村之间折向西,与国道230线(原省道219线)交叉,经议台村、后营村北、沟陈村南、大马镇南,与省道222线(原X002鄢望路)交叉,经前张南、太子岗北,跨越二道河,经半百岗北、新庄南,跨越三道河,经王店南、许由寨南,跨引黄补源,经冶庄与张庄之间,跨老潩河,经魏村北,与兰南高速公路交叉,经琵琶寺北、贾庄北、王庄北,与规划省道224线(原X004张古路)交叉,经破张北,跨小黑河,止于马棚杨东新国道107线,终点桩号为K32+354.399。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2.354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指标,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中桥443.32m/9座,小桥70.16m/4座;涵洞68道;下穿郑合高铁分离式交叉1处,下穿兰南高速公路分离式交叉1处,互通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35处;设养护工区2处。工程总投资127039.925万元,施工周期为20个月。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张云萍

联系电话:0374-2658515

通讯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第2501号)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邮箱:ythb@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人保大厦1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本项目施工期各种施工活动及营运期各种人类活动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3)本项目所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根据《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公众的意见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公众意见分析本工程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并提出减缓措施。

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① 目前拟建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及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② 拟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为可接受?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拟建项目的建设?

④ 对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个人或团体)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如上所示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第二次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