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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省道22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7-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省道22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省道22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省道22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长葛市娄庄村东北新郑市与长葛市交界处,北接与本项目郑州市规划的省道227线郑州境改建工程,建设里程80.977公里,公路等级为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16m,行车道宽度7.5m,永久占地面积4426.7亩,沿线设计大桥423/2座、中小桥986.5/35座、涵洞122道,完全利用互通立交3处,设分离式立交180/2座,平面交叉126处,设养护道班3处。

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 2、国省干线改造升级”,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规定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17136

电子信箱:1832267554@qq.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

邮编:461000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10-51230067

电子信箱:gql2008@126.com  

   真:010-51230016

邮政编号:10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166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仅针对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较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向您及时反馈处理信息。

七、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