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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8-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项目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及产业政策符合性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草甘膦原药等农药的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及市场的需求,在在现有厂区的南侧预留空地上,建设亚磷酸二甲酯生产线,不仅可为本企业草甘膦生产提供原材料,还可外售,增加收益。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单位: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许昌县精细化工园区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不另征地。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亚磷酸二甲酯生产线,产能为20000/年。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新增劳动定员50人,年操作时间7200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项目黄磷熔化产生的磷酸雾(P2O5与氯化反应釜清釜废气HCl通过密封管道送入级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氯化反应后气液分离器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氯气、PCl3、HCl,PCl3遇水转化为HCl和亚磷酸,尾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精酯塔尾气主要为甲醇、HCl、氯甲烷、亚磷酸、亚磷酸二甲酯,经喷射泵的循环水吸收后采用一级碱喷淋处理,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氯甲烷回收冷凝尾气HCl、氯甲烷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盐酸塔循环槽尾气HCl、甲醇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液氯缓冲器排污废气Cl2NH3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项目依托现有甲醇储罐,呼吸气体甲醇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自然挥发;甲醇中间槽挥发的甲醇、三氯化磷中间槽挥发的三氯化磷,一并引入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自然挥发。

经预测:项目特征污染物对各环境关心点的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关标准的有关限值要求,与现状最大值叠加后,也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可满足标准要求。

②废水

本项目废水有机物高及酸碱。对酸碱废水进行中和预处理,与厂区其他废水一起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二级准之后,沿园区污水管网入许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之后排入新沟河。

③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废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

④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泵类、风机等,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治理,同时加强厂区特别是厂界的绿化工作,能够确保项目各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查阅简本的方式、期限

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

建设单位: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建生

联系电话:0374-569955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丽娜

联系电话:0374-4399336  传真:0374-4399336-8016

Email: 254840733@qq.com

六、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请按上面公布的联系方式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河南慧锦药业有限公司或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