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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黄土岭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9-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黄土岭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46号)的规定,现对禹州市黄土岭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禹州市黄土岭风力发电项目110kV变电站位于禹州市浅井镇张地村,总占地面积8736m2,主变采用室内布置,建设15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1回。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黄土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浅井镇张地村   邮编:46167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81009370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

联系人:杜工    话:0371-55318086

邮箱:zhongnanhuanji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2)正式工作阶段;(3)编制阶段。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①研究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②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标准和工作等级,明确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2)正式工作阶段:①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及评价②环境影响预测,规划相符性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论证③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④公众参与。

3)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给出环境影响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升压站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批工程有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反映,供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