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
许昌市区电气谷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信息公告(第一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许昌市区电气谷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1)220kV电气谷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站址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罗庄村西北方向600m处,西邻规划玉兰路,西距京港澳高速约800m。总占地面积11490m2,围墙内占地面积6953m2;全户内布置,规划主变容量3×240MVA,220千伏出线6回;本期建设主变容量1×240MVA,220千伏出线2回。

(2)汉魏~花都I回π入电气谷变 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电气谷220千伏变电站东数第一、第三出线间隔,止于220kV汉花Ⅰ线23#~24#塔附近,线路全长2.21km,其中电缆敷设0.31km,同塔双回路架设1.5km。单回路架设0.4km。同时拆除220kV汉花I线0.15km。

2、许昌市区德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新建德星110kV变电站:德星110kV变电站位于许昌市八一路与德星路交叉口东南角。变电站总占地面积4106m2,采用户内布置。终期建设3台5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4回;本期建设1台5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

(2)新建汉魏~德星双回110kV 线路:起于汉魏220kV变电站东数第二、八出线间隔,止于德星110kV变电站东数第二、三出线间隔,新建线路全长2.6km,其中线路两端新建电缆各长0.2km,同塔双回架空架设2.2km。

(3)110kVⅠ、Ⅱ薛龙线路改造工程

①110kVⅠ、Ⅱ薛龙线33#-35#改造工程:新建110kVⅠ、Ⅱ薛龙线33#-35#同塔双回架空线路0.5km,同时拆除原有架空线路0.4km及2基杆塔。

②110kVⅠ、Ⅱ薛龙线22#-23#改造工程:本工程将原有110kVⅠ、Ⅱ薛龙线22#-23#架空线路改为电缆线路,新建双回电缆线路0.2km,同时拆除原有架空线路0.2km及2基杆塔。

(4)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汉魏220kV变电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3、许昌鄢陵许继蓝天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1)新建鄢陵许继风电场~张桥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鄢陵许继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张桥变电站,线路全长11km,单回路架设。

(2)间隔扩建工程:张桥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4、许昌鄢陵中广核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1)新建风电场~张桥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中广核鄢陵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张桥变,线路全长8.7km,同塔双回(单侧挂线,一回备用)架设。

(2)间隔扩建工程:张桥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不新增占地。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288号   邮编:4610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374-261669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慧谷时空1508  邮编:430074

联系人:刘工  传真:027-597313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明确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环境影响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报告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组成,分析工程实施各阶段、各种工况对环境的影响。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收集、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及相关部门对工程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工程与政策、相关规划的相符性,是否避让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和分析的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并对公众意见进行采纳与否的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变电站附近及线路沿线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批工程有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