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激发企业内生绿色发展动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6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李连建    6069535   邮编:461000

电子邮箱:17698011000@163.com

通信地址:许昌市创业中心B座0212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