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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发布许昌市2020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B级绩效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0〕86号)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及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B级绩效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审核。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并报请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逐级审定,最终认定我市A级绩效企业1家、B级绩效企业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现将许昌市2020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B级绩效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结果进行通告,接受公众监督。

社会各界可对绩效评定等级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多种形式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0374-6069512

监督邮箱:xcszwrtqgk@163.com

 

附件:许昌市2020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B级绩效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