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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持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照《许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许环攻坚〔2020〕3号)及《关于修改〈许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有关内容的通知》(许环攻坚〔2020〕7号)规定,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21年1月份各县(市、区)及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函告如下:

一、县(市、区)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县(市、区)依次为:禹州市、建安区、襄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魏都区、鄢陵县、东城区、长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排名结果见附件1。

二、乡(镇)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前5名的乡(镇)依次为:鄢陵县张桥镇、鄢陵县陶城镇、鄢陵县只乐镇、鄢陵县安陵镇、鄢陵县望田镇。

由好到差后10名的乡(镇)依次为:襄城县麦岭镇、襄城县汾陈镇、示范区尚集镇、长葛市和尚桥镇、建安区桂村乡、襄城县双庙乡、襄城县王洛镇、襄城县姜庄乡、襄城县十里铺镇、禹州市方山镇。其中,禹州市方山镇因监测数据达不到有效性规定,排名倒数第1。排名结果见附件2。

 

附件:1.2021年1月份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
                    2.2021年1月份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