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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照《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评、奖惩五个办法的通知》(许环委办〔2023〕9号)规定,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5月份各县(市、区)及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函告如下:

一、县(市、区)排名情况

县(市)由好到差依次为: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长葛市。

中心城区五区由好到差依次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建安区、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乡(镇、办)排名情况

中心城区26个镇(办)由好到差前2名的乡(镇、办)依次为:东城区祖师街道办事处、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

中心城区26个镇(办)由好到差后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东城区天宝街道办事处、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魏都区颍昌街道办事处、东城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前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鄢陵县大马镇、鄢陵县张桥镇、鄢陵县只乐镇、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禹州市夏都街道办事处。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后10名的乡(镇、办)依次为:襄城县紫云镇、长葛市石象镇、鄢陵县南坞镇、禹州市顺店镇、建安区河街乡、长葛市和尚桥镇、禹州市古城镇、建安区灵井镇、禹州市朱阁镇、禹州市小吕镇。排名结果见附件。
       

 附件:2023年5月份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