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确保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科学性、代表性、全面性,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拟实施“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需求: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开展许昌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调整后点位数量和位置均满足国家声环境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其中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点位规范性通过省厅的评估核定。(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295000元。

(五)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六)交付地点: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时限及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hnjcxc2019@163.com),逾期不予接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无需提供项目报价信息。

四、响应文件获取及提交

(一)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单位审核后,对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逐一发送项目询价通知书,明确报送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二)收到询价通知书的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送纸质响应文件,对不能按期报送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我单位。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评定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

(二)成交原则:我单位组成项目询价小组,召开项目询价会议,根据各供货商在询价会上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询价通知书),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六、采购人信息

(一)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412室

(三)联系人:郑雪燕

(四)联系电话:0374-6069513  15503742366

(五)电子邮箱:hnjcxc2019@163.com


附件: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