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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照《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评、奖惩五个办法的通知》(许环委办〔2023〕9号)规定,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7月份各县(市、区)及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函告如下:

一、县(市、区)排名情况

县(市)由好到差依次为:襄城县、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

中心城区五区由好到差依次为: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乡(镇、办)排名情况

中心城区26个镇(办)由好到差前2名的乡(镇、办)依次为:建安区将官池镇、建安区昌盛街道办事处。

中心城区26个镇(办)由好到差后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魏都区北大街道办事处、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魏都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东城区天宝街道办事处。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前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鄢陵县张桥镇、鄢陵县只乐镇、鄢陵县大马镇、鄢陵县望田镇、鄢陵县陶城镇。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后10名的乡(镇、办)依次为:禹州市神垕镇、禹州市朱阁镇、禹州市张得镇、禹州市褚河街道办事处、建安区河街乡、禹州市范坡镇、建安区桂村乡、禹州市顺店镇、禹州市火龙镇、禹州市花石镇。排名结果见附件。

附件:2023年7月份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