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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排污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我局决定对以下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3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

注销原因

1

许昌市岩屿石材有限公司

91411002MA4744YW10001Q

2023年08月04日至2028年08月03日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生产工艺变化、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变更为登记管理,申请注销原许可证 

2

许昌午阳印染有限公司

914110237112804917001P

202012月24日

2025年12月23日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企业不再生产经营,申请注销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