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特别是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现状和大气污染防治需要,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关于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书面反馈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我们又一次对《通告》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鉴于空气质量联防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定为30日之内,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王海江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6069523

邮    箱:hnxcydyk@126.com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