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0-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10日,市长史根治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峰,副市长赵庚辰、楚雷、赵淑红,市政府秘书长白红超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市政协副主席刘瑞红、张巍巍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讨论,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并要求随后按照有关精神和研究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深改委,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名义下发。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我市作为河南省唯一入选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思想认识要统一,行动上要高度自觉,抓住机遇推动我市“宜居之城”的建设。二要细化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工作台账,排开工作节点,制定措施,明确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三要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一盘棋,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抓好工业、农业、生活、危废等多领域相关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

据了解,《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大部分。日前,《实施方案》通过了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和部际协调小组评审,评审会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许昌市试点工作提出具体建议,要抓好用好试点建设的重大机遇,力争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无废城市”雏形。同时,要以更具前瞻性的眼光看待“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出亮点、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