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将创建19个“无废小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我市印发《许昌市“无废小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创建19个“无废小区”。

参创“无废小区”的对象,是我市已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小区。《方案》明确,围绕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按照创建发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总结表彰四个阶段,2024年,全市范围内将创建19个“无废小区”。市无废专班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将授予创建成功小区“无废小区”称号并颁发奖牌,市无废专班还将视情况对得分前两名的小区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方案》要求,“无废小区”的创建,重点围绕“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利用”“变废为宝”等四个方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创建活动扩大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考核评价阶段,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物业服务小区组织管理、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环境宣传与公众参与等方面对照创建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小区,在经市住建局、市无废专班办公室复核、公示后,将被授予“无废小区”称号。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无废小区”创建是一项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工作。下一步,他们将牵头做好“无废小区”创建工作,助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