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创模”重点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7-0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07年“创模”重点工作

 

2007年是我市创模的攻坚之年,为了确保我市的创模工作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根据国家创建环保模范城市32项考核指标,将07年创模重点工作分七大类安排如下:

一、碧水工程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市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二期工程:2007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建委

2、禹州市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二期工程:2007年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3、长葛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二期工程:2007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长葛市政府

4、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2007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长葛市政府

5、尚集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2007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责任单位:许昌县政府

6、宏源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二期工程:2007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二)中水回用工程

1、许昌市污水净化公司5万吨/天中水回用工程,2007年9月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市建委

2、宏源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2007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市污水处理厂和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污水处理厂2007年3月出水水质COD、氨氮达到一级A标准。责任单位:市建委、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政府

(四)水源地保护工程

1、2007年3月底前完成北汝河、颍汝干渠河堤内侧种植灌木隔离带任务;2007年11月底前在村庄、桥梁等人员活动相对密集区域附近设置围网,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警示性标语牌和一级保护区界桩。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2007年3月底前在北汝河、颍汝干渠河堤两侧50米范围内种植防护林带任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强制拆除北汝河、颍汝干渠两侧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关闭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2007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襄城县、许昌县、魏都区政府

(五)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1、运粮河综合整治工程:2007年1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污水截流、垃圾清运等阶段性整治目标,实现水质变清。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魏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清潩河整治工程:按期完成建设18公里林水一体景观带2007年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饮马河开挖整治工程:按期完成饮马河开挖整治工程2007年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六)污水截流工程

1、2007年5月底前完成魏都区民营科技园区京广铁路以西污水截流工程。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2、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期完成建成区的雨污分流管网2007年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七)调水工程

严格按照调水方案,保证市区生态用水,枯水期不小于2.4个流量,确保市区清水常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蓝天工程

(一)电厂脱硫工程

1、2007年11月底前完成许昌龙岗发电公司湿法脱硫工程、禹州市远航铝电集团脱硫工程,并全部安装烟尘、SO2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2、2007年11月底完成天健热电脱硫工程,并安装烟尘、SO2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发改委

4、2007年11月底完成中原煤电脱硫工程,并安装烟尘、SO2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5、2007年11月底完成长葛恒光热电有限公司脱硫工程,并安装烟尘、SO2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长葛市政府

6、2007年11月底完成伟腾供热脱硫工程,并安装烟气、SO2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7、东城区热电联产工程:2007年11月底建成投运,同时完成脱硫工程,并安装烟气、SO2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东城区管委会

(二)集中供热工程

1、东城区热电联产工程要同步建设完善供热管网,同步拆除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东城区管委会

2、魏都区2007年6月底前取缔民营科技园区内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三)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1、加快天燃气发展步伐,襄城县天燃气项目07年要开工建设,市本级(含魏都区、许昌县建成区)、禹州市、长葛市要扩大天然气覆盖区域。责任单位:建委、相关县(市、区)政府 

2、2007年11月底前完成4万户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和10 座大中型沼气池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全面实现秸秆禁烧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机动车(含摩托车)污染防治工程

1、开展机动车(含摩托车)尾气检测工作,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完成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单位的委托工作;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得通过车辆年检,不得上路行驶;每年2月底以前提供上年度机动车注册登记数和检测数,保持原始档案完整。责任单位:公安

2、推进加气站建设工作,加大公交、出租油改气工作力度,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责任单位:建委、市交通局

(五)水泥行业综合整治工程

1、许昌县2007年10月底前完成2条3米以上水泥立窑生产线取缔关闭任务。责任单位:许昌县政府

2、襄城县2007年10月底前完成2家2条水泥立窑生产线取缔关闭任务。责任单位:襄城县政府

3、2007年8月底前完成水泥粉磨站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六)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工程

2007年3月份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10月份完成整治并进行验收。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七)石灰土窑关闭取缔工程

11月底前完成对石灰土窑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八)耐火材料综合整治工程

11月底前完成对耐火材料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九)污染企业整治任务

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污染企业摸底并完成2007年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固废处置工程

1、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庞庄垃圾场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2007年11月底前禹州市、襄城县、鄢陵县、许昌县完成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禹州市、襄城县、鄢陵县、许昌县政府

4、全市禁止使用粘土砖,推广新型建筑材料;提供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市建委(墙改办)

5、2007年11月底前关闭全市所有砖瓦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6、2007年11月底前完成6000万块煤矸石砖厂建设工程。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四、安静工程

1、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责任单位:环保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落实市区禁鸣、杜绝大货车进市等综合措施,切实降低交通干线噪声。责任单位:公安

五、绿色生态工程

1、结合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许昌县生态园、长葛市生态园、魏都区生态园为核心,在全市开展森林公园建设工作,2007年底新增森林公园面积16万亩并命名。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07年4月底前完成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工作;07年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率要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3、加大规模化养殖场限期治理力度,07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内达到省定规模养殖场数50%的污染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4、07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在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禁止畜禽养殖;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活动进行取缔。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5、2007年完成建安公园、许扶运河游园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东城区管委会

六、市容整治工程

加强对市区重点部位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市容环境“绿、亮、净、美、畅”。具体工程安排以市创卫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责任单位:创卫办

七、其他主要工作

1、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环保、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组织一场大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文化局、广电局参与,2007年6月上旬组织一次以创模为主题的大型创模文艺汇演。

3、市财政局将应急监测设备的购置经费纳入2007年度财政预算,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4、市发改委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节能降耗的措施,督促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政策的执行。市统计局定期提供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

5、市环保局负责完成水质监测全分析(含有机物和重金属)工作;根据全分析结果提出有机物和重金属日常监测方案,提出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日常监测必需购置的设备和监测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将设备购置资金和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市环保局负责2007年市本级完成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市人事局(编办)负责解决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各县(市)2007年完成1个环境监察或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任务。

7、市教育局06年底制定并下发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的意见。明确各中小学校必须安排环境教育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及课程表,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组织全市统一的环境教育教材,确保2007年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