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绿成“金”走新路——看我市如何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7-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3月份,我市发布《许昌市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0年)》,要求加快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开局就是决战。几个月以来,我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战鼓正酣”。

作为工业强市的许昌,该如何抢抓机遇,实现制造业涅槃升级?近日,记者来到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进行了采访。

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

近年来,随着人力成本上升和环境资源要素制约,以及经济新常态的不期而至,许昌许多工业企业正面临“成长的烦恼”。发展绿色经济,从绿中掘金,走绿色转型之路,已成为我市工业企业的共识。

为此,结合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现状,我市制订了《许昌市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0年)》,以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为着力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推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大幅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指导各县(市、区)科学有序开展绿色化改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又组织编制了《许昌市七个行业绿色化改造技术指南及污染物近零排放限值(试行)》,对标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在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废气收集、末端处理、监测评估等方面制定了统一标准和原则,便于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科学有序开展绿色化改造。

同时,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在各县(市、区)落地生根,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了《许昌市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对9个县(市、区)绿色化改造工作实行月调度、月考核,对排名靠前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约谈属地政府负责人。

“越往后,环境治理只会越来越严,按部就班只会路越走越窄,走绿色发展之路,是我市工业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路径。从其他地方实践来看,污染治理和绿色化改造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先行一步就可能站稳市场,前途光明;慢了一拍,就可能失去市场、错失发展良机。因此,当前我市大力推动工业企业进行绿色化改造正当其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主攻7大重点行业及市级、县级企业

据介绍,此次改造主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行业包括全市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碳素、再生金属、工业涂装等7大行业;重点企业包括19家市级重点企业和71家县级重点企业。

“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快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要求对标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在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废气收集、末端处理、监测评估等方面,分行业制定绿色化改造技术指南及近零排放标准,并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最新政策及时予以调整。各县(市、区)结合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创建、绩效分级评定、工业企业‘六项治理’回头看等工作,对照行业绿色化改造技术指南及近零排放标准,指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尽快制定绿色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说。

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入园发展。各县(市、区)要加快专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铸造、建筑陶瓷、耐火材料、活性炭、浴柜、人造板、工业涂装等传统产业入园发展,出台相应补贴和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入驻,实现集中生产、集中治污。鼓励在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为主的园区内建设集中喷涂车间,实现共享喷涂,促进企业间资源循环链接和综合利用。

此外,我市加大对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力度。对于列入绿色化改造的企业,在申报绿色化项目改造时,享受市级重点项目立项、备案、环评审批等绿色通道服务,市级项目审批部门采取联审联批、容缺办理等模式支持项目建设;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化改造企业和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设立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基金,建立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与财政补贴政策挂钩机制,对取得A级绩效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取得B级绩效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绿色环保引领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截至6月30日,全市90家绿色化改造企业中,86家正在实施绿色化改造,3家正在编制改造方案,1家改造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准备实施。

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全力创建绿色企业,成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性战役。为有效治理工业污染,我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症下药解决突出问题。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和《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规定,加快排查建立全市淘汰类工艺装备和产品清单台账,按时完成淘汰任务;对应于2019年前淘汰完毕但实际未淘汰到位的,应立即予以淘汰;对于限制类工业产能和装备,鼓励提前淘汰。工业信息化部门负责进行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不予审批扩大产能的项目,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全面推进工作完成。

另外,始终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各县(市、区)要不断深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夯实三级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有效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现象发生;实施差异化管控,对获得国家A、B级绩效评定企业和省级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享受重污染天气相应级别应急管控的政策激励。A级绩效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实施自主减排,省级绿色环保引领企业、B级绩效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减少限产比例,近零排放企业参照B级绩效企业执行。

天覆何弥广,苞育此群生。“当前,许昌正以勇立潮头的气魄、只争朝夕的劲头,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加快推动工业企业进行绿色化改造。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为全国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