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如“许”?|垃圾分类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许昌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无废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2019年,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55个试点小区、41所学校、5万户居民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同时,建设固体废物循环经济产业园,形成了从垃圾回收、分拣、拆解到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完整产业链。

2020年,许昌市加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循环链条,初步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作模式。目前,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87个,覆盖居民总户数达15.24万户。

2020年,许昌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许昌市2020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垃圾分类标准流程以及考核评价办法。2020年6月底前,许昌市各县(市、区)相继举行生活垃圾分类新增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

许昌市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持续统筹推进,科学选取运作模式。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州市、鄢陵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长葛市、襄城县采用“政府主导,办事处、社区、物业负责实施”的模式,魏都区、东城区采用“政府购买设施设备、专业公司运营”的模式,相继打造了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按照“垃圾分类、宣传先行”的工作思路,许昌市相继编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四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宣传页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各县(市、区)采取入户宣传、分类桶旁督导、知识竞答等方式,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在试点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参与率达到90%以上、准确投放率达到65%以上。

在生活垃圾处理上,许昌市严格按照“四分法”,通过智能垃圾箱、回收驿站、预约上门回收、资源回收日、分类桶等形式,对可回收物应收尽收;有害垃圾由试点小区定期运送至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进行暂存和处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时段倾倒至垃圾中转站,由密闭运输车辆分别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初步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处理体系。

2020年,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增试点居民小区132个,总数达到187个,覆盖居民总户数达到15.24万户。其中,中心城区新增分类试点居民小区107个,总数达到144个,覆盖居民户数达到10.77万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按照方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将重点完成六大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引导全社会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加快解决久拖不决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从垃圾分类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在为建设“无废城市”添砖加瓦。

许昌市将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协同发展,早日成为一座绿色、环保、美丽的“无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