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我市2021—2022年度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4-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4月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全面实现国家下达的2021—2022年度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理顺权责关系,明晰部门责任清单。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市生态环境局联动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散乱污”整治等重点领域,强化巡查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

2021年,我市制定《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实施意见》,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化改造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一市一策”专家团队现场指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市级财政还拿出600万元奖励57家绿色化改造企业,累计有91家企业通过省级绩效分级评定,污染排放明显降低。在推动烟炕“电代煤”方面,我市新改建烟炕3797座,替代散煤1.94万吨,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1862吨。

在空气质量保障关键时段,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专班24小时在线值守,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并完善科技监管机制,建立执法监督帮扶机制,实现国家、省推送的所有问题“第一时间”交办、核查、回复。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对3629家企业逐条生产线制定减排措施,实行差异化精准管控,发放“明白卡”、签订“承诺书”,同时将涉及民生保障的143家企业纳入白名单,实施豁免管控,实现了空气最好、影响最小。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考核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低于目标值2微克,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低于目标值4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许昌‘生态强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