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指导案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施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并落实“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定期公布制度,定期公布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行政指导案例

(一)

案件类型:指导类

案例名称:河南xxx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企业所属行业:食品加工

行政指导及执行情况: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通过提示、规劝等方式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通过一系列指导,当事人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主动停止生产,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维护完善,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基本案情:

经调查核实,并经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对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污水排放口排放污水取样监测,其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为:COD600mg/L、氨氮2.9mg/L、悬浮物42mg/L,其中COD排放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标准0.2倍(标准为500mg/L)。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落实行政指导责任制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通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指导意见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监测频次,开展污染物排放检测。

二、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到人,确保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防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认真组织学习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强化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主动守法,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问题评析:

本案中,该单位因疫情原因,长期停产,在恢复生产后,没有第一时间先行对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导致排放污水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经过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法人代表讲解法律知识和污染物排放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了该企业的守法自觉性,也强化了该单位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

提示、规劝相结合。

本案体会:

在对本案的行政指导过程中,严格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未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未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尊重相对人意愿的前提下,以当面谈话、电话沟通、书面指导等方式对其进行提示并提出建议。通过一系列的服务型行政指导,相对人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能够配合检查,接受行政指导,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当事人对我们的行政指导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主动缴纳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环保各项规定,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