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印发《许昌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信息来源:许昌市财政局网站【信息时间:2022-12-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根据《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许发〔2021〕13号)精神,许昌市财政局借鉴相关省辖市先进经验,制定了《许昌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等六大模块,各模块分若干考核细项。

《考核办法》的实施,可以充分调动市直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开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