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污普办〔2018〕2号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现将《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污普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任务,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杜要强
联系电话:6069513
附件: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污普办〔2018〕2号).pdf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