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污普办〔2018〕3号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转发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豫污普办〔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市普查办 杜要强 0374-6069513
市质监局 崔保国 0374-3135968
附件:关于转发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pdf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