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3-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第四期

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为加快推进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3月13日—3月21日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督查。

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市整体污染源普查工作准备阶段工作基本顺利,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办公室,开通了环保专用网络,建立了普查工作队伍,尤其是长葛市、鄢陵县、示范区、东城区2017年工作经费基本落实。

二、存在问题:污染源普查工作是重大的国情调查,省污普办要求准备阶段工作于2017年12月31号前完成,目前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整体落后,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主要原因是各地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重点工作抓得不紧、普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到目前为止,禹州市、建安区、魏都区资金还未落实,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办未设立普查办公场所。

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严格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总体工作步调与上级要求保持同步协调,突出普查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清查建库、两员选聘、强化人员培训和生活源锅炉清查等工作。各地污普领导小组要注重做好工作协调联动,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共同努力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