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污普办〔2018〕37号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污普办通知,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领导小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即将开始,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研读《关于做好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的通知》(豫污普〔2018〕26号),积极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检查。本次核查事关全省、全市普查工作大局,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作不力,给全省、全市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市普查办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予以惩戒。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的通知.pdf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