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9】23号 关于许昌盛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7-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环建审〔201923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许昌盛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面包糕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昌盛田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MA46J9UN7C)上报的由许昌携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许昌盛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面包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批准该《报告》,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许昌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级标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投料过程中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烘烤工段采用天然气隧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06-20151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其他行业”标准。

3、噪声。对搅拌机、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化验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蛋壳、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

四、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以出厂量计)为化学需氧量0.0460吨/年、氨氮0.0040吨/年、二氧化硫0.0007/年、氮氧化物0.0337/年。

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9年7月3日

 

 

 

 

 

 

 

 

 

 

抄送:许昌市环境监察支队,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许昌携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