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30日环评文件审批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1-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2968062(许昌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374-2968059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许昌清研润华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备及配件耗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许环建审[2019]36号 2019.11.22
2 许昌精智机器有限公司智能停车设备及换电机器人项目 许环建审[2019]37号 2019.11.22
3 许昌天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70吨腐竹项目 许环建审[2019]38号 2019.11.25
许环建审【2019】36号 关于许昌清研华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备及配件耗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许环建审【2019】37号 关于许昌精智机器有限公司智能停车设备及换电机器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许环建审【2019】38号 关于许昌天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70吨腐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