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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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禹州神火隆庆矿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升级改造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1-1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禹州神火隆庆矿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升级改造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河南平禹新岭煤业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 河南平禹新岭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禹州市神垕镇槐树湾村,井田面积2.5687km2,开采标高+370~+20m,本次初步设计开采二1煤层,开采方式为地下井工开采。升级改造后原煤开采规模为由15万t/a升级改造至30万t/a,共布设三个井筒: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均依托利用现有工程,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项目总投资8154.81万元,服务年限为6.2年 1、废气。针对风井粉尘,项目采取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对采煤的各产尘点设有喷雾洒水装置,输送机巷和主要通风巷等处均设置净化水幕,作业时开启;井下风钻,煤电钻均采用湿式打眼;对于易积存煤尘地点,定期进行清扫冲洗;针对储煤棚无组织粉尘,储煤库全部密闭且顶棚设计安装一套喷淋雾化装置,在作业时保持湿度,防治粉尘;筛分楼以及运输廊道在封闭的储煤库内部进行二次密闭;筛分楼设置单独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储煤库、矸石周转场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能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保证车间密闭,防治粉尘;针对运输车辆粉尘,项目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作,限速限载,运输车辆加盖运输、严禁超载、降低车速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并配备专人打扫,保证运输道路整洁,洒水车定期洒水保湿,每天不少于6次;运输道路硬化、车辆出入进行冲洗等降尘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煤炭行业B级企业要求。
2、废水。本次升级改造工程在工业场地西侧改建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m3/d,处理后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充分利用部分外排,外排的矿井涌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2采煤废水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且含盐量小于1000mg/L。项目生活餐饮洗浴混合废水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120m3/h,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外排的矿井涌水通过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经采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降噪、消声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运至建材厂制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煤泥压滤机产生的煤泥作为产品外售;工业场地机修车间维修设备会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应在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m2)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5、生态环境。项目运行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地表沉陷的生态影响。根据初步设计资料,沉陷范围内受影响的村庄的搬迁安置属于工程搬迁内容。对于受到沉陷影响的农田,采取给予当地农民补偿、由农民自行复垦的方式治理;对于井田范围内的道路,采取定期巡查、随沉随填、及时维修。
0374-2968062
2 河南平禹新贸煤业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 河南省禹州市方山镇 河南平禹新贸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平禹新贸煤业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方山镇,本项目属于煤矿开采改扩建项目,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组成,面积1.604km2,开采标高为+320m~-160m,本次仅设计开采二1煤层。开采方式为地下井工开采。原煤开采规模为由15万t/a改扩至30万t/a,服务年限为5.9年(不含基建期12个月)。本项目总投资为8113.50万元。开采的三个井筒: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全部依托原有工程,一个工业场地依托利用原有工业场地。 1、废气。针对风井粉尘,项目采取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对采煤的各产尘点设有喷雾洒水装置,输送机巷和主要通风巷等处均设置净化水幕,作业时开启;井下风钻,煤电钻均采用湿式打眼;对于易积存煤尘地点,定期进行清扫冲洗;针对储煤棚无组织粉尘,储煤库全部密闭且顶棚设计安装一套喷淋雾化装置,在作业时保持湿度,防治粉尘;筛分楼以及运输廊道再封闭的储煤库内部进行二次密闭;筛分楼设置单独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储煤库、矸石周转场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能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保证车间密闭,防治粉尘;针对运输车辆粉尘,项目采取强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做到文明开始,限速限载,运输车辆加盖运输、严禁超载、降低车速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并配备专人打扫,保证运输道路整洁,洒水车定期洒水保湿,每天不少于6次;运输道路硬化、车辆出入进行冲洗等降尘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煤炭行业B级企业要求。
2、废水。本次升级改造工程在工业场地东北改建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h,处理后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充分利用部分外排,外排的矿井涌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2采煤废水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且含盐量小于1000mg/L。项目生活餐饮洗浴混合废水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120 m3/h,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外排的矿井涌水通过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经采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降噪、消声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运至建材厂制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煤泥压滤机产生的煤泥作为产品外售。
工业场地机修车间维修设备会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应在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m2)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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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禹州神火隆庆矿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升级改造 河南省 许昌市  禹州市 鸠山镇 禹州神火隆庆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禹州市鸠山镇,矿区总面积2.2726km2,开采标高+270~-465m,设计开采二1煤层,开采方式为地下井工开采。升级改造后原煤开采规模为由15万t/a升级改造至30万t/a,共布设三个井筒: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均依托利用现有工程,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式管理顶板,总投资5099.61万元,设计服务年限为11.6a。 1、废气。在主井卸煤口处设置集气罩,并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粉尘颗粒物。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以上,袋式除尘器的去除效率为99.9%。粉尘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要求。储煤库采用全封闭式储煤库,且在落煤处设置洒水喷头1个,并在储煤库四周安装自动洒水喷头进行全覆盖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楼顶排放,能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大型:油烟排放浓度≤1.0mg/m3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 ,油烟去除率≥95%的要求。
2、废水。矿井水经“斜管沉淀+无阀滤池过滤等工艺”处理达标后部分(472.1m3/d)回用于井下洒水、储煤库洒水、空压机补充水、车辆冲洗补充水等生产用水,剩余不能充分利用(4183.9m3/d)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2采煤废水排放限值并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后向东北外排至赵沟河2.1km→涌泉河3.0km→纸坊水库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及生态补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及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经采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降噪、吸声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期矸石量为2.4万t/a,矸石性质为第Ⅰ类一般固体废弃物,在工业场地储煤库内临时周转后,运往矸石砖厂综合利用(周转期5天),综合利用率为100﹪。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由矿区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鸠山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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