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3月14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特种绝缘材料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2-3-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特种绝缘材料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1500吨特种绝缘材料项目 河南省许昌市 东城区产业集聚区 桃源路东侧绿槐街北侧 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新建,租赁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产能为年产300t绝缘薄膜及年产1200t高强度玻璃纤维。生产工艺:(1)绝缘薄膜:原料-上料-流延-烘干-固化-收卷-分切;(2)高强度玻璃纤维:环氧树脂预处理-连续缠绕预成型-旋转固化成型-车削尺寸加工-脱模-精密加工-包装。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绝缘薄膜生产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玻璃纤维制品生产过程中淋胶、缠绕、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绝缘薄膜烘干废气由冷凝回收后和绝缘薄膜固化废气、玻璃纤维生产淋胶、缠绕、固化废气共同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人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企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清潩河,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3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流延机、分切机、烘干道及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四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溶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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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产 10000 套智慧灯杆及电子产品技术改 造项目 许昌市东城区魏武大道南段与许由路交叉口西北角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扩建,租赁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本次扩建工程产能为5000套/年智慧灯杆、150万件/年PCBA板。
生产工艺:(
1)PCBA板:PCB板-锡膏印刷-自动贴片-回流焊-目检-AOI检测-波峰焊-元件后焊-剪脚、三防-擦拭-包装;(2)智慧灯杆:外壳-电子元件。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回流焊、波峰焊、涂三防漆及酒精擦拭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回流焊、波峰焊及元件后焊工序产生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焊锡烟雾净化机+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同时满足《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限值要求(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80mg/m3)。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清潩河,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贴片机、锡膏印刷机、回流焊及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四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及废锡渣,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包装材料及废锡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废活性炭,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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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许昌远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许昌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阳光大道科技创业园2号楼4层 许昌远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新建,租赁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研发新产品并对研发的样品进行实验分析。实验室研发的产品主要为保健品原材料研发和保健品制剂研发.主要生产工艺:研发流程:接受需求-分析需求-设计路线-研发实验-分析实验-整理数据-提供技术资料及样品;保健品原材料研发实验:原料-称重加料-搅拌反应-结晶过滤-浓缩干燥-分析检测-技术资料及样品;保健品制剂研发实验:原料-称重加料-搅拌混合-干燥-分析检测-技术资料及样品。    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许昌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及规划环评准入要求。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营运期:                                                                                                                 1、废水。主要为研发实验废水(清洗废水、真空循环废水、冷却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废水达标后进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然后排入灞陵河,后汇入清潩河。
2、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采用“通风橱+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限值要求。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实验设备以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实验废液储存在专用密闭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实验固废、废包装物、废抹布及废手套、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储存在纸箱或纳污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UV灯管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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