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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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2-7-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项目 河南农业大学许昌基地内东南侧 河南农业大学 北京米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为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713.98m2;建筑面积:13451.13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大动物(猪、羊、牛)安检实验室5间,大动物免疫实验室4间,攻毒ABSL-3实验室5间,解剖间1间;小动物ABSL-3实验室区域包含小动物饲养间6间及2间配套BSL-3实验室;细胞BSL-3实验室4间;SPF小动物ABSL-2实验室3间、普通BSL-2实验室6间。 (1)废气:实验室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建设,在封闭的实验室内再分隔成不同气压的密封房间,同时设置新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实验废气、动物饲养废气、废水消毒处理区废气均采用“两级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表》(GB14554-93)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实验过程产生的含病原微生物废水(包括实验区域地面冲洗、设备清洗、淋浴废水、灭菌设备废水)经高温灭菌进行预处理;尸解废水经动物尸体处理装置自带的采用“隔油+气浮+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工艺的设施进行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不含病原微生物(包括地面冲洗、灭菌设备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校区废水总排口排放,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对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冷却塔等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置。一次性防护设施、废尖锐物品、实验废物、动物尸体、动物粪便(含垫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油渣及定期更换的旧新风、排风过滤器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