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3年1月12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电子产品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电子产品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电子产品项目 许昌市东城区魏武大道南段与许由东路交叉口西北角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市东城区魏武大道南段与许由东路交叉口西北角继元科技园内新增4条生产线,生产工艺为:锡膏印刷-自动贴片-回流焊-目检、维修、AQI检测-元件后焊-剪脚、三防-擦拭-包装;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处理。
2、废气。厂区现有的生产线(1#)与本项目新建的生产线(2#)共用一套环保设施;本项目新建的3#、4#、5#生产线共用另一套环保设施。项目回流焊废气、波峰焊废气、擦拭废气、涂漆废气、后焊废气经二次封闭收集后,引入焊锡烟雾净化机+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DB41/1951-2020)、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A级指标的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贴片机、焊膏机、回流焊、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期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废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锡渣、不合格产品(PCBA板)、废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PCBA板)、等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内张贴警示标志,设置分区,暂存间地面、内墙采采取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用相应容器包装后单独存放,并在包装容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0374-2968062